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曾 伟)“我们要圆满完成这项政治任务,下雨也要进行依法拆除。”6月12日上午,在对新邵县酿溪镇资滨社区2组黄某等3户共10处违章建筑实施拆除前,该县拆违办正在进行动员讲话。
据悉,此10处违法建筑位于该县污水处理厂后方,地处偏僻,且较为隐蔽,主要用于养殖业。据违建当事人介绍,高峰期曾养殖了200多只鸡、30多头猪、20余只羊,造成了极大的环境污染。
自6月8日新邵县政府交办以来,该县城管局对此3户10处违法建设进行了立案调查,证实该10处违法建设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县规划局对上述建设行为进行了认定,符合“其他应当认定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况;县城管局对3名当事人作出限期自行拆除其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拒不履行。
为如期完成交上级办任务,该县拆违办组织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人民医院、酿溪镇和资滨社区等单位共100人的联合执法队伍,通过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双管齐下”,克服天气的不良影响,冒雨依法拆除总占地面积为560.71㎡的违法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