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申宁 江爱民 王书琪)6月12日上午,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一场劳动争议案件的庭审安排在了发生争议的某国有林场进行,该林场的部分干部职工和十余名农民工参与了旁听。这在新宁县尚属首次,也是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优化服务的实践。
庭审现场,仲裁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庭审程序,认真听取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和事实,就双方陈述的事实现场展开调查,当事人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仲裁员对双方争议的事实进行法律释明,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双方签订协议,仲裁委员会当场下达调解书,周某得到了180600元的工伤赔偿款,圆满解决了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此次流动庭审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流动仲裁庭”通过到争议发生地开庭,不仅简化了办案程序,缩短了办案时间,还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成本,达到了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形象生动地传送到基层,起到以“点”带“面”的普法作用,实现了就近、快捷、高效地化解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