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8月3日讯(通讯员 何雯)“喂!你好!请问你是雷石寨河村级河长段x林吗? 我是省河长办的……”7月31日 ,省河长办督查组到新邵县督察二季度河长制工作情况,在实地查看潭府乡雷石寨河时,督查组随机拨打了乡管河道公示牌上村级河长段x林的电话,对段x林能及时接通电话并回答相关问题表示肯定。
2017年以来,新邵县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保障全县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及时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县、镇(乡)、村(社区)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由县委书记任第一河长,县长任总河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环保和交通的副县长均任副河长,全面统筹协调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各镇乡均成立相应机构,每条河都明确了河长、副河长、河段河长及河段副河长,实现县、镇(乡)、村(社区)三级河长全覆盖。
县乡村各级河长积极响应省总河长1号令要求开展巡河,截止目前,县级河长巡河49人次,乡镇河长巡河1360人次,村级河长巡河23128人次,共发现各类问题500余起,并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进行交办,且全部整改到位。
为让河道规范化治理有个明确的思路和方向,新邵县投入资金122.85万元对全县九条县级河流编制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投入50.6万元对全县5公里以上河流流经的所有行政村、社区居委会(413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每座中小型水库(93座)制作一块河长制公示牌,共计506块。建立由县公安局长、副局长任县级河道警长,乡镇派出所所长、副所长任乡级河道警长,所在村的“一村一辅警”任村级河道警长的工作机制。目前,9名乡级河道警长、15名乡镇河道警长、413名村级河道警长确保安排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