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是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大事。城市交通秩序是社会秩序的重要内容,是城市文明程度的基本标尺,是城市形象的显著标志。管好城市交通,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区常住人口和车辆保有量急骤增多,对道路交通的需求与日骤增。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已成为交通管理乃至城市管理的重大任务和棘手难题。从我市城区交通状况来看,摩托车的无序运行和违法违规营运,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危害生命安全,妨碍城市形象,亟需下大力气认真整治。
一、摩托运行混乱状况及危害
我市城区摩托运行状况可概括为五多:一是数量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三区摩托总量超过6万台,且以较大增幅逐年增多。二是无牌无证多。城区无牌上路的摩托随处可见,有的虽挂有牌照,却没有办理行驶证、驾驶证。三是非法营运多。绝大多数载客运营的摩托既未到运管办理营运证,也未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不交纳任何费用,在城区内任意穿插、横冲直闯、毫无顾忌。四是交通违章多。摩托乱停乱摆,超载超速,闯红灯,违规违章现象遍地皆是。五是交通肇事多。据交警部门统计,城区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70%以上与摩托违章行驶有关。摩托无序运行导致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其违章造成的大量交通事故严重威胁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应该和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治。
为整治摩托运行的混乱状况,交警、城管等部门下过不少力气,政府亦曾尝试“禁摩”并为之做了大量工作,耗费大量心血,但终因阻力大、难度大,未能顺利推行。笔者认为,要加快邵阳的建设和发展,必须下大力气管理好城市交通,而当务之急是顺民意、施良策,下大力气整治摩托运行秩序。只要领导重视、全民参与、部门尽职、方法得当,我市摩托运行秩序整治工作有望取得成功。
二、整治摩托运行秩序的建议措施
(一)组建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党委、政府要将整治摩托运行秩序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投资环境和邵阳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下决心进行整治。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城区摩托运行秩序的重要性,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任务,自觉投入此项活动,并协调配合开展工作。以市政府名义组建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及办公室,由分管交通、城建的副市长挂帅,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城管、宣传、工商、税务、商务、卫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抽调专人,投入经费,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研究出台整治方案。三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二)开展大规模宣传教育活动
市、区两级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集中动员。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用血与泪的事实宣传摩托非法营运、违章运行的严重危害,警示人们增强安全意识,珍惜生命财产安全,远离摩托。从维护城市秩序,建设文明城市,打造城市形象,加快邵阳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等各个方面宣传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形成齐心协力开展整治活动的共识和合力。工会、团委、妇联、教育、文化等要发挥本部门、本单位的优势,组织宣传一条街、青年志愿者上街宣传,开展不营运非法摩的、不搭乘非法摩的、驾驶摩托不违章、人人制止摩托违章等各类宣传活动,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市上下同心同德,相关部门齐心协力,人民群众一致叫好”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打好组合拳,循序推进
1、遏制增量。商务、工商、税务联合协调研究行之有效的措施,动员并促成城区摩托车销售商转产(业)或尽快停止摩托销售,对因此造成的短期经营损失适当予以补偿,对转产(业)的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工商登记费用。规定从一定时间段开始,对新购摩托一律停止上牌发证。
2、减少保有量。运管和交警部门加大对符合强制报废和回收条件的摩托车的路面查扣力度。由交警提供逾期未报废的车辆资料,各镇街组织各村、社区逐户上门劝缴。为鼓励摩托车减量,规定一定期限内主动将摩托车报废、提前报废或迁出的,可以不予追缴历年欠缴的规费和罚款。
3、规范营运。首先,取缔非法营运。对现有非法营运的摩托,区别各种对象,相应采取措施做好分流工作:①说服、教育残疾人不准营运摩托,民政部门和残联适度予以救济帮扶。②周边县区人员在市区从事摩托营运的,由当地政府动员其回乡转产或适度安排公益性岗位。③其余非法营运摩托在规定时限内未歇业的,一律扣车处罚。其次,对市区偏远、未通公交或公交运力不够的地带,确需暂时保留摩托营运的,要严格核定数量、运营区域,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后,允许依法纳税运营。再次,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无牌上路和无证、无照上路运营的摩托坚决予以查扣,由交警部门集中拆解,扣除所欠规费、罚款后,按新旧程度予以补贴。
4、加强重点路段临时管控。规定市区中心地带(宝庆路、西湖路、中心路、红旗路、东风路)重要时段(早晨7:00至9:00,中午11:00至13:00,下午17:至19:00)一律禁止摩托上路运行,交警定时上路执法,发现违规行为,坚决扣车并给予罚款。同时,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曝光。
5、合理引导歇业转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运管、交警、社区共同做好摩托非法营运者思想教育工作,要积极宣传政府政策,动员非法营运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歇业,对屡教不听而又有聚访闹事苗头人员,公安机关要依法依规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劝阻或制约,保持社会稳定。同时,市劳动部门指导三区政府开展摩的司机“就业新起点”帮扶行动,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就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发就业岗位,促使摩的司机平稳顺利转业。动员组织党员干部以“一对一”、“包干负责”等形式进行重点帮扶。市、县两级政府要研究制订统一的资助补贴办法,对目前靠摩托营运谋生的司机给予一次性转型就业资助补贴,切实帮扶摩的司机就业转型。
6、组织开展清查打击行动。公安、运管、城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集中开展对无牌、无证、无照摩托车的整治。对城区违规停摆的摩托,对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依法处以扣车、罚款甚至行政拘留。核发合格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证、行驶证和号牌,配合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取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构建情报信息网络,制定控制摩托非法营运者上访、闹事应急预案,采取各种方式及时了解从事非法营运人员的情况,并根据情况采取措施,对带头组织、预谋闹事人员要严格控制,造成堵门、堵路、围攻执法人员、妨碍执行公务的,要依法给予严惩。
7、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要根据城市发展实际,科学编制实施公共交通规划。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要在稳步增加线路、延长营运里程、扩大站点覆盖面的基础上,优化线网结构和运力配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要和多样化交通需求。公共汽(电)车线路和停靠站点要尽量向居住小区、商业区、学校聚集区等城市功能区延伸,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扶持城乡之间的公共交通发展,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服务,方便农村客运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合理调节出租车数量和乘价,充分发挥其灵活运输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