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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邵阳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税收对策思考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2013-01-27 00:00

助推邵阳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税收对策思考

市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李源辉 

——原载于《邵阳工作》2012年第9期

现代物流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技术,可以概括为“运输、仓储、配送、信息管理”的四大功能的有机整合,是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有效流动的全过程和完整的供应链,是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作为新兴的复合型朝阳产业、企业的“第三利润源”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空间。而税收政策导向无疑对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发挥较大的激励或制约作用。本文从邵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现状、国际国内税收主要作法及我市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入手,就税收如何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作一初步探讨。

一、制约邵阳物流业发展的现实瓶颈。

客观分析,我市现代物流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第三方物流仍然停留于较为肤浅的层面,处于传统型物流的状态,现代物流工作还没有打开局面。还没有完成从简单的储运转为提供全面的物流服务,其中包括物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最优物流方案的设计和建设,物流全程的信息搜索和整理。据调查:我市虽有很丰富的物流资源和物流业的潜力,但目前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还很低,总体可以用“设施散、小、乱,分布不合理,分工不科学”概括。区内物流市场的动作主体仍然是生产、流通企业的自营物流。而专业物流业务的公司也大多存在着仓储规模小、分布零散、管理粗放的不足。物流业缺乏龙头、不成规模的状况必然导致各生产、流通企业各自为战,物流基础设施被分割使用,造成流通效率低、物流设施和交通工具利用率低、物流成本高。物流业的规范发展和整体提升已迫在眉睫。

一是现代物流规模效益难以发挥。小型和分散是我市物流企业的现实问题。我市大多数企业运营方式单一,停留在货物的代理、仓储、库存管理、搬运和干线运输等方面,效率低、速度慢、损耗大;多数企业就是几台车、几个人,且从业人员基本上来自于城郊,一无场地、二缺资金、三少学识,勉强维计,抗风险能力弱,社会信誉度不高。而对大多数委托方来说,为抵御风险,物流企业的经济实力和规模是他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小型物流企业还不具备影响企业生产和经营决策调整的公信力要素。

二是物流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低下。目前,我市绝大部分物流企业基本上是沿袭了过去运输型企业的管理模式,是一种运输能力的简单集合,实质上就相当于过去的运输市场。除少数企业外,大多数物流企业没有相对固定的客户,是一种随行就市的交易,企业信息化、网络化基础设施缺乏,科技含量低,市场分析能力弱,系统化服务条件基本不具备,附加值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三是管理体制不顺。物流是跨部门、跨行业的复合型产业,涉及发改、工业、商务、交通、海事、工商、质检等部门。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机构和机制,部门之间难以有效配合和协调,造成物流行业管理中存在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等种种问题,严重制约在全市范围对物流进行整体统筹和规划,妨碍着物流的社会化进程,发挥不了物流的整体效益。

四是竞争压力巨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我国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纷纷将物流产业列入本地区支柱产业或重点产业加以规划和支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从省内看,湖南“十一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四个中心区域”的产业布局,即以长沙为中心的长株潭物流区域,以岳阳为中心的湘北物流区域,以怀化为中心的湘西物流区域,以衡阳为中心的湘南物流区域,而我市仅规划为全省二级物流节点城市,发展现代物流的市场辐射面临严峻挑战。四个物流区域中心,凭借其龙头牵引作用及完善的基础条件、雄厚的产业实力、强大的人才支撑,对我市构成了强力挤压态势。我市如果不抢先一步,突破瓶颈,加快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沉沦下去。

综上所述,我市物流业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但从长远看,将具有巨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并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地方税收培育的新源泉。

二、助推邵阳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税收对策思考

(一)从税收政策看

现代物流业的高速发展,对企业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和完善服务等方面帮助十分巨大。在西方发达国家,独立的第三方物流在全社会物流业中的比重都在50%以上,日本更是高达80%,而我国仅为18%。专业化的物流将使生产成本大大降低,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物流成本占GDP比重均在10%左右,而我国同一指标为20%。这些数据,一方面说明我国物流成本高、物流基础设施利用率低,另一方面说明我国物流业发展的空间广阔,潜力很大。而加强税收管理及税政服务对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如果税收管理及税政服务解决得好,就会有力地促进这个产业的发展。物流产业的发展不仅仅是物流企业受惠,而且使全市经济发展受惠。因此,当前在加强现代物流业税收管理及税政服务方面,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让物流企业真正享受该享受的税收政策。建议尽快出台物流企业普遍所能享受的税收政策。这样,我市的“物流企业”转变或者发展为真正的现代物流企业时,或是更多大型的现代物流企业落户于邵阳时,能让我市的物流企业也充分享有物流企业的税收政策,给物流企业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此外,可将税收优惠作为政府推动物流装备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通过制定形式多样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物流装备企业技术创新的税负,促进物流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如对物流装备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实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并允许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加快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等。

二是统一物流企业的营业税税率。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中,物流各环节、物流各企业的营业税税率是不统一的。运输、装卸、搬运等交通运输业是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而仓储、配送、代理等仓储业是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建议对所有物流企业的营业税统一按3%的税率来征收。主要理由是:现代物流企业是一体化运作,物流业务是集成化的,而不是传统的分业经营,实行统一的营业税税率,将有利于减轻部分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物流企业规范、稳定的发展。

三是克服部分物流企业重复征税的现象。在全程物流服务日益普遍的今天,作为货主的物流企业,特别是一些大中型物流企业,为方便业务控制和财务管理,往往倾向于整张单子结算。由于物流环节多,这些企业出于经济效益和网络覆盖的考虑,承接业务时,通常总揽后再部分转包。总包方按照整张单子纳税的同时,分包方也要按照分包协议上的价款纳税,这就出现重复征税情况。建议在规范物流业市场准入的基础上,对于营业税税基,可比照旅游业和联运业,实行扣除外包营业收入后计税的政策,仅对其增值部分征税。这样,有利于大中型物流企业在大范围内的业务整合与发展。

四是为国内物流企业进口必需设备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物流企业的技术改造,都需要一部分进口设备,而较高的关税增加了企业成本,形成了国内物流企业进口必需设备的一大障碍。建议,可以实行类同于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即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国内物流企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以降低税负,促进国内物流企业的发展。

(二)从税收征管看

一是正确把握现代物流的涵义和经营流程。现代物流是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服务,运输工具和储藏设施是现代物流企业所必备的基本经营工具。税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应准确区分真假物流企业,不要被企业名称中是否冠名“物流”二字所迷惑。

二是对物流企业开具专用运输发票。现行政策规定,凡“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发票”,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其他单位代运输单位和个人开具的运输发票一律不得抵扣。应该看到,现代物流企业是集运输、仓储、代理等多种功能的企业。因此,所有的物流企业都应享受开具专用运输发票的政策,并准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不论其是否是专业的“运输单位”。

三是坚决抵制假物流企业钻税收政策空子。针对目前我市物流业整体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结构单一,尚处于规模化转型时期的名为物流业而实际还停留在运输业的物流企业的特性,税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把好自开票企业认定、年审关,做好发票管理、税款征收、数据传递、数据比对等的日常税收征管工作,抵制假物流企业钻物流企业的税收政策空子。

四是加强日常税源监控管理。针对政策中出现的一些不完善的因素,作为税务部门通过跟踪管理和纳税评估等服务措施加强日常税源监控管理工作,规范物流企业的税款征收,严格区分运输业务和仓储业务,既要让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又要严防企业钻税收政策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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