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41个本级部门及下辖区在政府网站上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时,除“三公”经费外,不少还将会议费单独列入。记者发现,广州市本级各部门会议费预算总额巨大,相当于“三公”经费的近一半。”(5月11日 新华网)
据报道,广州市花都区2014年预算晒出的会议费是2850万元;从广州市政府官方网站还可发现,在41个政府部门中,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会议费增长了4倍多、广州市外事办的会议费增长了1.1倍。此外,广州市公安局、教育局、人社局、工商局、外事办5个部门的会议费预算均过千万。
作为全国首个主动公开公议费的地方,广州做法当然值得赞许和推广。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改进会风、削减“文山会海”。但从广东公开的“账目”来看,一些区县、部门并没有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和反“四风”要求,相反还反其道而行,会议费更是“逆势上扬”,一年动辄数百万上千万元的会议费,甚至平均每天一会,会议经费真正膨胀成了“第四公”。
事实上,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召开的三、四类会议每人每天不超过450元,规模分别不得超过150人和50人。就花都区而言,如果据此测算,预算为2850万元会议费,该区基本上就是每天都有200多人在开会,显然超过了中央国家机关三类会议的规模。而如果根据广州市会议费有关管理规定,包括食宿在内每人每天的会议费不得超过280元。(如果在当地开,无需住宿,会议费则按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即便按照280元最高标准,每天参会人数也高达407人,比国家召开的二类会议规模还要大。
而且,从其公开的内容来看,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一方面含义模糊,“会议费”成了一个什么都可以装的‘筐’。比如,借着会议培训为名,培训费列入了会议费预算;或者将一些集体外出活动支出甚定点酒店接待费、招待费都“打包”进入会议费。另一方面标准、帐目模糊。上百万甚至千万元的会议费,既没有列明会议的内容、数量、参与人数和每次会议的费用,只有一个干巴巴的数字和增减情况,如此遮遮掩掩的公开,让公众根本无法评判这些支出到底是否必要、合理。
当然,从某种层面上讲,广州市主动“晒四公”的做法还是值得支持和推广的。但仍有不尽人意之处,离公众的要求尚有一定的距离。规范“四公”,反对“四风”尚任重道远,一方面需要整章建制,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地方会议费标准;另一方面还得从减少会议开始,必须开的会实行整合一起开,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真正从源头上根治文山会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