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12月12日讯12月11日下午,新邵交警龙溪铺中队积极响应上级集中整治行动要求,中队全体民警职工在迎光乡黄岩村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重点违法行为的检查。
14时30分许,检查一辆牌照为湘E8T***小型普通客车的驾驶员彭某林时,闻到酒味,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检查结果为5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车辆进行暂扣,将驾驶员彭某林带到队里,彭某林持“B2”机动车驾驶证,给予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新邵交警温馨提示:为了家人和社会的安宁,请各位驾驶员朋友做文明司机,开文明车,喝酒别开车,开车别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