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 我党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农业生产、农村面貌、农民生活都得到了显著提高。面对新时代形势新任务,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也应运而生。
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鲜明提出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明确了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类工作,决定乡镇本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党组织受乡镇党委领导,配足配强乡镇党委委员、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等,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不是泛泛而谈。
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重点任务。在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如火如荼的大背景下,修订的《条例》为“乡村治理”增加了一章的的篇幅,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聚焦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明确《条例》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开展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对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敢于斗争。
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由于农村文化程度低、经济能人少,一些有知识、懂技术、善经营的青年大多外出务工,农村党员整体素质不高,《条例》对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发挥作用和发展党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教育管理。发挥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教化作用,以集中培训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推动马列主义、科学文化、党的基本知识入脑入心。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召开组织生活会,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二是推动发挥作用,提出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三是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注意吸收妇女入党,并对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