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那出沸沸扬扬的南平医闹事件之后,全国各地医闹事件不减反增,据卫生部统计,仅2010年,全国医闹事件就发生了17243起。从“有理大闹”向“无理取闹”演变,从合理诉求向敲诈勒索发展,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医闹”事件愈演愈烈,成为社会和政府亟待解决的一道难题。
我们生活中大部分的人,绝大部分的人是正义的,是善良的,是有良心的,医患之间的矛盾根源很多,方面、层次也都很多,不是一两句话能说得清楚的。
诚然,大家都知道,在医疗机构医德医风方面,或多或少存在着过度医疗、医疗回扣、收受红包等不正之风。个别医生工作责任心不强,风险防范意识淡薄,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不到位等造成“医闹”问题。但不可忽视的是,部分借机“炒作”、煽风点火、无理取闹的“医闹”时有发生,长期以来,部分群众形成这么一个误区,在医患纠纷中,他们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原则,喜欢“以闹取胜”。在谈到医患纠纷时,大多的人会把同情的目光投向患者,把医院医生“妖魔”化。
不可否认的是,“医闹”带来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它不仅干扰了社会和谐稳定,影响了政府形象,更是践踏了法律尊严,影响了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危害了广大患者的利益。
医院每天病人进进出出,避免不了病人病亡事件,如果医生只求自保,有危险的手术不敢做,危重病人不敢收,在诊疗过程中消极懈怠,采取更多的防卫性治疗方式,尽量减少自己作出的专业判断而更多依赖高精尖仪器的检查结果,那么定会造成广大患者求医问药不方便,或为更加高昂的医疗费用买单,最终损害的是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
“医闹”,是没有赢家的,归根到底闹“疼”的是广大患者就诊的安全保障的权利,是害人不利已的事。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1年我国医院门诊量达到60亿人次,我们每个人平均每年有近五次与医生近距离打交道的机会,医生和患者要用爱去做一种回应,让彼此之间形成一种爱的良性循环,到时受益的是我们所有人。
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应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医院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者父母心”,医生更要遵守医德,悬壶济世,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政府部门在处理“医闹”事件时,要深入调查,实事求是,本着公正、公平的态度,积极妥善处理,不能是息事宁人,充当和事佬甚至妥协、退让。
建议社会成立第三方独立机构处置医患纠纷,开辟医疗纠纷处理的“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在医患关系当中建立一个更加畅通的让患者投诉的渠道,把患者的维权行动引入法制轨道,最终让“医闹”无事可闹,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作者:隆回县 肖大松】
【来源:邵阳新闻网】
【编辑:乔贝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