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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一名孩子食用过期青豆至腹泻 工商快速维权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欧阳巧玲 袁湘宁 2014-09-02 11:48

  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欧阳巧玲 袁湘宁)9月1日,绥宁县武阳镇村民黄先生,送儿子到该县民族中学报名,途径县城绿洲大道某超市,黄先生为儿子购置学习用品的同时购买了一袋儿子喜欢的青豆,儿子食用青豆后出现腹泻等病状,再仔细查看包装后,发现该青豆已经过期。黄先生一边送儿子去县人民医院检查,一边给该县工商局12315打电话投诉。

绥宁县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电话后,立即派出离医院最近的城关工商所执法人员前往医院受理黄先生的投诉。工商执法人员一边陪同黄先生儿子做检查,一边调查了解情况。然后接黄先生父子,拿着在超市的购物小票和未扔掉的青豆包装袋,一起驱车赶到绿洲大道购买青豆的超市,找来超市老板一起协调。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和对超市老板的批评教育后,超市老板愿意按黄先生诉求,赔偿500元营养费,并承担当事人在医院检查的所有开支费用。黄先生对工商执法人员受理投诉、助其维权的热情和高效连声称赞。 

随后,工商执法人员对该超市所有食品逐一进行检查,查获的过期食品全部下架。

  

■消费提醒

工商执法人员建议消费者,如果买到问题食品,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好证据。消费者不仅要保留好有问题的食品,还要保留好包装袋、购物小票等,这样就容易与销售者交涉、更好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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