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新闻网3月30日讯(通讯员 孙志辉 王慧慧)“感谢孙法官,终于帮我拿到了赔偿款。没有你们,这笔赔偿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拿到啊。”近日,新邵县潭府乡的李某一边将印有“执法公正 一心为民”的锦旗递给新邵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边感激地说道。
2018年10月26日,某竹业公司向安某某公司采购一套一体化灶具,并签订了合同。同年10月27日,安某某公司从某厨具商场采购了案涉蒸汽炉。10月28日,某厨具商场将蒸汽炉等灶具送至某竹业公司,安某某公司安排人员将其公司的灶具及某厨具商场提供的案涉蒸汽炉等灶具进行了安装,并交付给某竹业公司使用。
另查明,某竹业公司聘请张某在其公司食堂担任厨工。2019年3月14日上午,张某在食堂炒菜,其丈夫李某在旁帮忙,案涉蒸汽炉突然发生炸裂,喷射出来的蒸汽和热水将张某和李某烫伤。该案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由某厨具商场、安某某公司连带赔偿李某415517.28元,连带赔偿张某122165.93元。后因某厨具商场、安某某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张某、龙某于2021年11月24日向新邵法院申请执行。
鉴于张某、龙某家庭经济紧张,急需医疗费用,执行法官立即对某厨具商场、安某某公司的财产进行了调查,但并未发现某厨具商场、安某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决定传唤某厨具商场的经营者彭某以及安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调解工作一开始,便遭遇困难,被执行人以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困难,无履行能力为由不愿履行赔偿义务。为打破困局,执行法官坚持不懈,采取刚柔并济的调解技巧,一方面苦口婆心地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另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其不履行赔偿义务的严重后果,用强制执行措施做威慑。最终,历经十余次调解,终于使某厨具商场、安某某公司向张某、龙某支付赔偿款416108.05元,张某、龙某放弃了剩余部分赔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