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10月12日讯(通讯员 龙宪源)10月11日上午,绥宁县职业中专开展法制进校园宣讲活动,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瑞平同志应邀到校上法制教育课,绥宁职业中专师生1300余人听课学习。
王瑞平同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概念,着重强调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告诫青年学生洁身自好,远离犯罪。
王瑞平同志以真实案例为依托,剖析了性侵、盗窃、电信诈骗、聚众斗殴四类犯罪行为的特点及其危害,告诫全体学生一是要遵纪守法,提高警惕,杜绝不良嗜好,禁止出入歌厅、网吧等场所;二是遇到他人有可能对自己产生伤害时要义正言辞,明确拒绝。同时根据不同环境学会“虚张声势,巧妙周旋”;三是遇到不法侵害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最后,王瑞平同志向同学们提出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两点预防犯罪的关键方法,勉励青少年学生要珍惜青春时光,努力学习,不断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金钱观、两性观和爱情观。
这一堂深刻而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让学生们对法律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