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12月29日讯(通讯员 朱臻玄 谢巍超)“财产登记在配偶名下”不等于“执行豁免”。近日,邵东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故意伤害赔偿案,通过精准识别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执行人的份额,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025年,付某某因故意伤害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赔偿谢某某经济损失9673.07元。但判决生效后,付某某拒不履行义务,谢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全面调查,未发现付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打破执行困局,执行干警拓宽调查思路,依托“一张网”平台开展协查,查明付某某与贺某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且贺某某名下银行账户有足额存款。鉴于该存款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执行干警依法对该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向贺某某送达冻结裁定书。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贺某某对冻结措施提出异议,法院遂依法扣划该账户中属于付某某的财产份额,顺利执结该案件。
下一步,邵东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拧紧执行“发条”,不断优化执行举措,严厉打击各类规避执行行为,以强有力的执行力度守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