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3月20日讯(通讯员 曾富 罗敏)3月18日下午,双清区第一高级中学举行法治教育讲座。
学校法治副校长以“有所为,有所不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阐释自由与法治的关系:“自由是相对的,是在法治下的自由。”他结合双清区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解析盗窃、抢劫、诈骗、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常见犯罪类型,让抽象法条变得具体可感。针对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他强调:“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情节恶劣并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同样承担刑事责任。”澄清了部分学生“未成年人犯罪不用负责”的错误认识。 互动环节中,他就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问题耐心解答,引导学生遇到不法侵害时勇敢告诉老师、家长和警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讲座是学校“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合作,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