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6月23日讯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新政规定,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邵阳市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该条款如何理解?
购房类型认定:仅限购买全国范围内开发商预售商品住房、现房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自建房)。
政策执行标准:购买上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购房地县市区为单位核查房屋套数;即便名下非首套房,只要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即可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省内拟购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核减1套住房套数,该条款如何理解?
适用购房范围:新政出台后,购买湖南省内开发商预售商品住房、现房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自建房)。
套数核减规则:以购房地县市区为单位核定住房套数,名下有3套住房核减后按2套认定,名下有2套住房核减后按首套认定,仅核减1套。
新出台的装修贷款政策,哪些情形可申请办理?
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产权要求:申请人(含配偶)须为装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
受理范围:仅限商品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自住住房,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地域范围:装修自住住房须位于本市各县(市、区)范围内;
启动装修:须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已支付装修总费用15%以上;
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含装修贷款),未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公积金账户未冻结。
能否同时申请购房贷款和装修贷款?
符合邵阳市公积金购房贷款(购买 / 建造 / 翻建 / 大修自住住房)及装修贷款全部条件的,可同步申请,贷款额度合并计算;若房产抵押价值不足,需另行追加担保。
适用情形:
全款购房后,同步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 装修贷款;
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并自行结清后,申请商转公贷款 + 装修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