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7月23日讯(通讯员 彭晓艳)7月17日13时15分,肖某君驾驶号牌为湘CF**** 轻型专用货车行驶至隆回县花门街道九龙中路时,操作不当撞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致使道路公共设施受损,引发单方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后,肖某君心存侥幸,为逃避赔偿及法律责任,未报警、未保护现场,直接驾车驶离现场。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视频追踪、路面排查,于当日13时45分查获肇事车辆,并传唤肖某君至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管理中队接受调查。面对完整视频、现场痕迹等证据,肖某君如实供述肇事逃逸全过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对肖某君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500 元、驾驶证记 6 分,同时由其全额承担损毁护栏的维修复原费用。
公安交管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务必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及时报警,配合民警处置。肇事逃逸并非仅限伤人事故,损毁道路公共设施后驾车逃离的行为,同样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将依法追责。请广大驾驶人严守交通法规,摒弃侥幸心理,事故必担责,逃逸必被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