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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一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门厅拒不改正被罚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陈珞瑶 2025-09-22 15:44

邵阳新闻网9月22日讯(通讯员 陈珞瑶)近日,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对一居民在首层门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10元罚款。

前期,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某小区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一居民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首层门厅公共区域,执法人员随即电话联系车主,要求其将电动自行车移走,但车主未配合,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规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作出罚款11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强制将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从公共门厅移走,并现场对车主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警示教育。

消防部门提醒: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火灾猛如虎,个人和社会单位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免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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