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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一居民违停电动车被警告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黄春林 2025-09-23 10:21

邵阳新闻网9月23日讯(通讯员 黄春林)近日,新宁县某小区一名业主因在住宅楼的首层门厅内违规停放电动车,被消防部门依法予以警告。

日前,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居民吴某违规将电动车停放在住宅楼的首层门厅内,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立即通知车主移车,车主在接到电话后,迅速到场处置,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讲解了将电动车停放在疏散通道的危害与影响,对物业和业主普及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相关内容,并对车主予以警告处分,已当场训诫。

消防部门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心存侥幸,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共同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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